发布时间:2023-03-19 01:33:20
医保大病保险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大病医保手续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携带其身份证、社保卡、诊断证明等材料到定点医院进行登记、审验;如果审验通过的,则相关的医疗费用能依法在医保的覆盖范围内进行报销,定点的医疗机构等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即时结算服务。大病医疗保险办理需要被保险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交给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病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大病保险待遇如果在本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无须另行报销。1、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开展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救助资金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先行垫付,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上述救助对象的每次即时结算的医疗救助金额,由当地民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承受能力及时支付。
2、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在申请医疗救助时,须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民政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本年度的诊断病历和必要的病史证明材料道在接到申请后派人入户调查、审核级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及时审批。
县级财政部门接到同级民政部门的审批表后及时将救助资金打入其指定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书面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五条(四)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资金管理,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获得的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偿付能力。加强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服务的衔接,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授权,可依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以完善服务流程,简化报销手续。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全国网络等优势,为参保(合)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与基本医疗保险协同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按照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
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办理大病医保手续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携带其身份证、社保卡、诊断证明等材料到定点医院进行登记、审验;如果审验通过的,则相关的医疗费用能依法在医保的覆盖范围内进行报销,定点的医疗机构等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即时结算服务。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五条
(四)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资金管理,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获得的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偿付能力。加强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服务的衔接,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授权,可依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以完善服务流程,简化报销手续。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全国网络等优势,为参保(合)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与基本医疗保险协同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按照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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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如何申请
符合条件的可向市医保中心办理门诊大病医疗保险申请程序;经过审核,确认参保人申请资料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日期确定其门诊大病医疗年度起始时间,根据本人要求确定其门诊大病就诊的定点医院。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资料。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都可以享受,只要患有大病,即可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即可。. 携带资料主要有:个人病例、住院发票、总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书、出院证等。〈br〉
大病医保申请步骤如下:〈br〉
1、申报和登记,投保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保险公司营业大厅,选择适合自己的大病医疗保险产品,然后填写保险申购单;〈br〉
2、选择缴纳方式,可以选择的缴纳方式有一次性缴清、按年缴纳和按月缴纳等;〈br〉
3、办理或提交一张活期银行卡,用于以后缴纳保费或领取保险金;〈br〉
4、阅读并签订投保合同,投保人详细阅读大病医疗保险合同书的各个条款,确认无异议后签字;〈br〉
5、缴纳保费,签订保险合同后,参保人需先缴纳第一次保险费用,若是按年缴纳,则以后每年都需缴纳相应的保费。〈br〉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br〉
第二十八条〈br〉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br〉
第二十六条〈br〉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br〉
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br〉
第八条 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br〉
第九条 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br〉
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的1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征收机关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登记。〈br〉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征收机关申报,并由征收机关核定。〈br〉
大病医保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大病医疗保险需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大病医疗办理步骤:1、被保险人亲自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英寸照片交给所在单位;3、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大病保险待遇如果在本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无须另行报销。若是在异地报销,需要选择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后3个月内,持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发票、费用清单(原件)到各地有关部门办理理赔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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