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9 20:39:17
食物中毒如何发生的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进食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在各类食物中毒中,细菌性食物中毒最多见。其中又以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最为常见,其次为蜡样芽胞杆菌。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率较高而病死率较低,多发生在气候炎热的季节。
(一)几种常见细菌性食物中毒的特点
1.沙门氏菌食物中毒:沙门氏菌常存在于被感染的动物及其粪便中。进食受到沙门氏菌污染的禽、肉、蛋、鱼、奶类及其制品即可导致食物中毒。一般在进食后12-36小时出现症状,主要有腹痛、呕吐、腹泻、发热等,一般病程3-4天。
2.金黄色葡萄球菌食物中毒:金黄色葡萄球菌存在于人或动物的化脓性病灶中。进食受到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的奶类、蛋及蛋制品、糕点、熟肉类即可导致食物中毒。一般在进食后1-6小时出现症状,主要有恶心、剧烈的呕吐(严重者呈喷射状)、腹痛、腹泻等。一般在1-3天痊愈,很少死亡。
3.蜡样芽孢杆菌食物中毒:蜡样芽孢杆菌主要存在于土壤、空气、尘埃、昆虫中。进食受到蜡样芽孢杆菌污染的剩米饭、剩菜、凉拌菜、奶、肉、豆制品即可导致食物中毒。呕吐型中毒一般在进食后1-5小时出现症状,主要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型中毒一般在进食后8-16小时出现症状,主要有腹痛、腹泻。预后较好。
预防措施:
(1)严格食品的采购关。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以及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包括病死牲畜肉)。
(2)注意食品的贮藏卫生,防止尘土、昆虫、鼠类等动物及其他不洁物污染食品。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有皮肤溃破、外伤、感染、腹泻症状等不要带病加工食品。
(5)食堂从业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6)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等要做到生熟分开。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7)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8)蜡样芽孢杆菌在15 oC以下不繁殖,剩饭剩菜应低温保藏。该菌污染的食品一般无**变质的异味,不易被察觉,因此,剩饭剩菜一定要在餐前彻底高温加热。
(9)带奶油的糕点及其他奶制品要低温保藏。
(10)储存食品要在5oC以下。若做到避光、断氧,效果更佳。生、熟食品分开储存。
二、化学性食物中毒
化学性食物中毒是指误食有毒化学物质,如鼠药、农药、亚硝酸盐等,或食入被其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发病率和病死率均比较高。
毒鼠强中毒:又名没鼠命、四二四、三步倒、闻到死。毒鼠强毒性极大,对人致死量5—12毫克。一般在误食10-30分钟后出现中毒症状。轻度中毒表现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口唇麻木、酒醉感。重度中毒表现突然晕倒,癫痫样大发作,发作时全身抽搐、口吐白沫、小便失禁、意识丧失。
亚硝酸盐中毒:俗称“工业用盐”。摄入亚硝酸盐0.2-0.5克就可以引起食物中毒,3克可导致死亡。发病急,中毒表现为口唇、舌尖、指尖青紫等缺氧症状,重者眼结膜、面部及全身皮肤青紫。自觉症状有头晕、头痛、无力、心率快等。
预防措施:
(1)严禁将有害化学物与食品一处放置。鼠药、农药等有毒化学物要标签明显,存放在专门场所并上锁。
(2)不随便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或容器。
(3)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节精)溶液浸泡30分钟再冲净,烹调前再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或从市场上购回的蔬菜要用清水短时间浸泡、反复冲洗。一般要洗三遍,温水效果更好)。
(4)水果宜洗净后削皮食用。
(5)手接触化学物后要彻底洗手。
(6)加强亚硝酸盐的保管,避免误作食盐或碱面食用。
(7)苦井水勿用于煮粥,尤其勿存放过夜。
(8)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厨房、食品加工间和仓库要经常上锁,防止坏人投毒
什么情况才称食物中毒?
吃了被致病菌污染的食物,或本身有毒的食物而引起疾病,称作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有哪些种类?
按食物中毒病原分类,多见的食物中毒有: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
1、沙门氏菌食物中毒
2、变形杆菌食物中毒
3、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
4、葡萄球菌肠毒素食物中毒
5、肉毒杆菌毒素食物中毒
6、蜡样芽孢杆菌食物中毒
7、致病性大肠杆菌食物中毒
8、其它细菌性食物中毒,如韦氏梭菌食物中毒,酵米面黄杆菌食物中毒,结肠炎耶尔森氏菌食物中毒,链球菌食物中毒,志贺氏菌食物中毒及空肠弯曲菌食物中毒等。
(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1、有毒动物组织中毒,如河豚、贝类及鱼类引起的组胺中毒等。
2、有毒植物中毒,如毒蕈、含氰甙植物及棉子油的游离棉酚等中毒。
(三)化学性食物中毒,如重金属、亚硝酸盐及农药中毒等。
(四)真菌毒素和霉变食物中毒,如赤霉病麦、霉变甘蔗等中毒。
符合什么条件才算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吃了有毒食品所引起的以急性发病过程为主的疾病的统称。在此应该明确下列概念:
其一,必须是正常人吃了有毒食品而发病,食物过敏引起的症状,不属于食物中毒;
其二,必须是经口摄入,即人吃了有毒的食品而中毒,而非经口摄入者得了病,不算食物中毒;
其三,引起食物中毒的有毒食品必须是正常数量摄入的,暴饮暴食所引起的胃肠不适、腹泻、痛等是因为进食过多,并非吃了有毒食物引起的;
其四,有毒食品必须是可食状态,若吃了未成熟的水果,生的鱼、肉等不可食状态的食品而引起的症状也不属于食物中毒。符合以上四点才算食物中毒,缺少任何一点所引起的疾病都不能称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不包括传染、寄生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等引起的急性胃肠炎等疾病,那些被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不论是一次大量摄取或经常不断地小量食用所引起的慢性毒害及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等也均不属于食物中毒的范围。
处理“食物中毒”: 当地卫生行政机关和疾病控制中心。
吃什么东西可以让自己食物中毒但不很严重
1、鸡蛋忌糖精┄┄同食中毒、死亡
2、豆腐忌蜂蜜┄┄同食耳聋
3、海带忌猪血┄┄同食便秘
4、土豆忌香蕉┄┄同食生雀斑
5、牛肉忌红糖┄┄同食胀死人
6、狗肉忌黄鳝┄┄同食则死
7、羊肉忌田螺┄┄同食积食腹胀
8、芹菜忌兔肉┄┄同食脱头发
9、番茄忌绿豆┄┄同食伤元气
10、螃蟹忌柿子┄┄同食腹泻
11、鹅肉忌鸭梨┄┄同食伤肾脏
12、洋葱忌蜂蜜┄┄同食伤眼睛
13、黑鱼忌茄子┄┄同食肚子痛
14、甲鱼忌苋菜┄┄同食中毒
15、皮蛋忌红糖┄┄同食作呕
16、忌萝卜┄┄同食积食滞气
17、忌柿子┄┄同食心闷
其他一些不能一起吃的食物:
红薯和柿子——会得结石
2.鸡蛋和糖精——容易中毒
3.洋葱和蜂蜜——伤害眼睛
4.豆腐和蜂蜜——引发耳聋
5.萝卜和木耳——皮肤发炎
6.芋头和香蕉——腹胀
7.花生和黄瓜——伤害肾脏
8.牛肉和栗子——引起呕吐
9.兔肉和芹菜——容易
10.螃蟹和柿子——腹泻
11.鲤鱼和甘草——会中毒
以下食物在两小时内一定不要同吃:
羊肉忌西瓜———同食 伤元气
牛肉忌栗子———同食呕吐
柿子忌螃蟹———同食腹泻
鸡蛋忌糖精———同食中毒
兔肉忌芹菜———同食
鹅肉忌鸡蛋———同食伤元气
洋葱忌蜂蜜———同食伤眼睛
黄瓜忌花生———同食伤身
香蕉忌芋头———同食腹胀
猪肉忌菱角———同食肚子痛
豆腐忌蜂蜜———同食耳聋
萝卜忌木耳———同食得皮炎
狗肉忌绿豆———同食多吃易中毒
马肉忌木耳———同食得霍乱
牛肉忌毛姜———同食中毒死亡
羊肉忌梅干菜——同食生心闷
鸡肉忌芥菜———同食伤元气
驴肉忌黄花———同食心痛致命
兔肉忌小白菜——同食易呕吐
鹅肉忌鸭梨———同食好生热病
黑鱼忌茄子———同食易得霍乱
海蟹忌大枣———同食易得疟疾
芥菜忌鸭梨———同食发呕
马铃薯忌香蕉———同食面部生斑
一些荤素不能搭配吃的 :
猪肉菱角同食会肝疼,羊肉西瓜相会定互侵;
狗肉如遇绿豆会伤身,萝卜水果不利甲状腺;
鲤鱼甘草加之将有害,蟹与柿子结伴会中毒;
甲鱼黄鳝与蟹孕妇忌,鸡蛋再吃消炎片相冲;
柿子红薯搭配结石生,豆浆营养不宜冲鸡蛋;
洋葱蜂蜜相遇伤眼睛,萝卜木耳成双生皮炎;
豆腐蜂蜜相拌耳失聪,菠菜豆腐色美实不宜;
胡萝卜白萝卜相互冲,蕃茄黄瓜不能一起食;
香蕉芋艿入胃酸胀痛,马铃薯香蕉面部起斑。
还有一些不宜吃的食物 :
1、发芽、发青的土豆有毒,不能吃。
2、新鲜的黄花菜(金针菜)有毒,不能吃。
3、没有炒透的四季豆、扁豆有毒,吃不得。
4、老鸡头(5年以上鸡头)有大毒,吃不得。
5、嫩炒猪肝,含有毒素,不宜吃。
6、皮蛋、爆米花含铅特别多,儿童不宜吃。
7、烤焦的食物不能吃,吃后易患癌。
8、烂姜有极毒,能坏死肝细胞,切不可吃。
9、生豆油含有苯,会破坏造血系统,不可吃。
10、久煮的水含有亚硝酸盐,吃则易生癌。
11、太烫食物不能吃,易烫伤消化道引起癌变。
12、未熟透的豆浆不能吃,吃易中毒。
13、腌制的食物含有致癌物质,不宜多吃。
14、烘烤的肉串类、鱼片含致癌物,不宜多吃。
15、柿子空服易患胃内柿结石,千万不要吃。
16、食品添加剂、人造食素、香料、香精、皮蛋 方便面、午餐肉、油炸食物不宜多吃 。
怎样才确认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体征
发热,休克,腹泻,恶心与呕吐,腹痛,脱水,代谢性酸中毒,周围血管征。
特点
食物中毒的特点是潜伏期短、突然地和集体地暴发,多数表现为肠胃炎的症状,并和食用某种食物有明显关系。由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占绝大多数。由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的食品主要是动物性食品(如肉类、鱼类、奶类和蛋类等)和植物性食品(如剩饭、豆制品等)。食用有毒动植物也可引起中毒。如食入未经妥善加工的河豚鱼可使末梢神经和中枢神经发生麻痹,最后因呼吸中枢和血管运动麻痹而死亡。一些含一定量硝酸盐的蔬菜,贮存过久或煮熟后放置时间太长,细菌大量繁殖会使硝酸盐变成亚硝酸盐,而亚硝酸盐进入人体后,可使血液中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输氧能力,造成组织缺氧。严重时,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发霉的大豆、花生、玉米中含有黄曲霉的代谢产物黄曲霉素,其毒性很大,它会损害肝脏,诱发肝癌,因此不能食用。食入一些化学物质如铅、汞、镉、氰化物及农药等化学毒品污染的食品可引起中毒。在食品中滥加营养素,对人体也有害,如在粮谷类缺少赖氨酸的食品,加入适当的赖氨酸,能够改善营养价值,对人有利。但若添加过量,或在牛奶、豆浆等并不需添加赖氨酸的食品中添加,
就可能扰乱氨基酸在人体内的代谢,甚至引起对肝脏的损害。预防食物中毒的主要办法是注意食品卫生,低温存放食物,食前严格消毒彻底加热,不食有毒的、变质的动植物和经化学物品污染过的食品。一经发现食物中毒的病人应及时送去医院诊治。 (1)由于没有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传染过程,所以导致发病呈暴发性,潜伏期短,来势急剧,短时间内可能有多数人发病,发病曲线呈突然上升的趋势。 (2)中毒病人一般具有相似的临床症状。常常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3)发病与食物有关。患者在近期内都食用过同样的食物,发病范围局限在食用该类有毒食物的人群,停止食用该食物后发病很快停止,发病曲线在突然上升之后呈突然下降趋势。 (4)食物中毒病人对健康人不具有传染性。
食物中毒的分类
细菌性食物中毒
是指人们摄入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最常见的原因就是食物被细菌污染。据我国近五年食物中毒统计资料表明,细菌性食物中毒占食物中毒总数的50%左右,而动物性食品是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食品,其中肉类及熟肉制品居首位,其次有变质禽肉、病死畜肉以及鱼、奶、剩饭等。 食物被细菌污染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禽畜在宰杀前就是病禽、病畜; 2、刀具、砧板及用具不洁,生熟交叉感染; 3、卫生状况差,蚊蝇滋生; 4、食品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物。 并不是人吃了细菌污染的食物就马上会发生食物中毒,细菌污染了食物并在食物上大量繁殖达到可致病的数量或繁殖产生致病的毒素,人吃了这种食物才会发生食物中毒。因此,发生食物中毒的另一主要原因就是贮存方式不当或在较高温度下存放较长时间。食品中的水分及营养条件使致病菌大量繁殖,如果食前彻底加热,杀死病原菌的话,也不会发生食物中毒。那么,最后一个重要原因为食前未充分加热,未充分煮熟。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与不同区域人群的饮食习惯有密切关系。美国多食肉、蛋和糕点,葡萄球菌食物中毒最多;日本喜食生鱼片,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最多;我国食用畜禽肉、禽蛋类较多,多年来一直以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居首位。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始作俑者有沙门茵、葡萄球菌、大肠杆菌、肉毒杆菌、肝炎病毒等。这些细菌、病毒可直接生长在食物当中,也可经过食品操作人员的手或容器,污染其他食物。当人们食用这些被污染过的食物,有害菌所产生的毒素就可引起中毒。每至夏天,各种微生物生长繁殖旺盛,食品中的细菌数量较多,加速了其**变质;加之人们贪凉,常食用未经充分加热的食物,所以夏季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
真菌毒素中毒
真菌在谷物或其他食品中生长繁殖产生有毒的代谢产物,人和动物食人这种毒性物质发生的中毒,称为真菌性食物中毒。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品中的真菌毒素。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动物性食物中毒
食入动物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动物性食物中毒。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两种;①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误食引起中毒反应;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食用鲐鱼等也可引起中毒。近年,我国发生的动物性食物中毒主要是河豚鱼中毒,其次是鱼胆中毒。
植物性食物中毒
主要有3种。①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作食品,如桐油、**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②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中,将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作食品食用,如木薯、苦杏仁等;③在一定条件下,不当食用大量有毒成分的植物性食品,食用鲜黄花菜、发芽马铃薯、未腌制好的咸菜或未烧熟的扁豆等造成中毒。一般因误食有毒植物或有毒的植物种子,或烹调加工方法不当,没有把植物中的有毒物质去掉而引起。最常见的植物性食物中毒为菜豆中毒、毒蘑菇中毒、木薯中毒;可引起死亡的有毒蘑菇、马铃薯、曼陀罗、银杏、苦杏仁、桐油等。植物性中毒多数没有特效疗法,对一些能引起死亡的严重中毒,尽早排除毒物对中毒者的预后非常重要。
化学性食物中毒
主要包括:①误食被有毒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②因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而导致的食物中毒;③因贮藏等原因,造成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造成中毒。食入化学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化学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发病特点是: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一般进食后不久发病,常有群体性,病人有相同的临床表现。剩余食品、呕吐物、血和尿等样品中可测出有关化学毒物。在处理化学性食物中毒时应突出一个“快”字!及时处理不但对挽救病人生命十分重要,同时对控制事态发展,特别是群体中毒和一时尚未明化学毒物时更为重要。 食物中毒是由于进食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摄食含有毒素的动植物如毒蕈、河豚等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变质食品、污染水源是主要传染源,不洁手、餐具和带菌苍蝇是主要传播途径。 此病的潜伏期短,可集体发病。表现为起病急骤,伴有腹痛、腹泻、呕吐等急性肠胃炎症状,常有畏寒、发热,严重吐泻可引起脱水、酸中毒和休克。本病处理主要是对症和支持治疗,重症可用抗生素。及时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肉毒中毒者可及早给予肉毒抗毒血清。
食物中毒的检查
为查找病原菌,应根据实际情况从多方面采集标本:如排泄物、呕吐物、粪便剩余食物、用具等。 临床上引起食物中毒的细菌很多,如沙门氏菌、空肠弯曲菌、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蜡样芽胞杆菌、致病性大肠杆菌变形杆菌、肉毒梭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等。 沙门菌是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病原菌之一,亦是最常见的食物中毒的原因,一般从病人的粪便或呕吐物中分离出沙门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通过对食物或粪便中的肠毒素检测来进行诊断,因为被污染的食物经加热后葡萄球菌已被杀死若培养则出现阴性结果,而肠毒素在加热的情况下并不被破坏。 副溶血性弧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是摄入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的水产品和腌菜所致该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靠细菌学检测确诊。 空肠弯曲菌引起的食物中毒是由于食入弯曲菌污染的肉类或牛奶所致。该病的确诊主要依据细菌学检测。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引起的食物中毒:采集食物或粪便的标本进行细菌培养。 肉毒梭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是由肉毒梭菌产生的外毒素所引起,通常应在现场采集可疑食物做细菌学检测或动物试验。 婴儿的肉毒梭菌中毒则主要是通过粪便内毒素的检测来确诊,粪便培养结果多为阴性。
食物中毒的诊断
1、食物中毒的诊断机构:在《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中明确规定食物中毒患 者的诊断由食品卫生医师以上(含食品卫生医师)诊断确定;食物中毒事件的确定由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根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确定。 2、食物中毒的诊断依据:食物中毒诊断基础在食物中毒调查所占有的资料,把这些资料进行整理,用流行病学的方法进行分析,结合各类各种食物中毒的特点进行综合判断。其判定依据在GB14938-34的第4部分有详尽的要求。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进食的关系: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发 病,发病者均是食用者,停止食用该种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2)食物中毒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发病急剧,潜伏期短,病程亦较短,同一起食物中毒的病 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同时发病,很快形成发病高峰、相同的潜伏期,并且临床表现基本相似(或相同),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直接传染,其发病曲线没有尾峰。 (3)食物中毒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资料:从不同病人和中毒食品中检出相同的病原,但由于报告的延误可造成采样不及时或采不到剩余中毒食品或者病人已用过药,或其他原因未能得到检验资料的阳性结果,通过流行病学的分析,可判定为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 对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流行病学的分析报告至关重要,该报告必须满足食物中毒流行病学 特征性的要求,必要时可由三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定。 对各类不同的食物中毒诊断标准略有不同,要作出明确的诊断和鉴别,食品卫生医师应具有 一定业务技术水平。
食物中毒的行政处理
对食物中毒的处理可分为技术处理和行政处理。前者如救治中毒病人,对中毒场所的清洁、 消毒;后者如行政控制措施(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处理对象可包括中毒病人、中毒食品和造成中毒责任人等: 1、食物中毒行政控制措施要求及时、有效。这对控制食物中毒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 按法定的程序使用法定的形式。对于已售出或外流的中毒食品及原料也当然封存。故在封存之前应当责令追回,然后进行封存。责令追回也应有书面的责令追回通知书。 2、在行政处罚中责令停产停业是一种较为严厉的罚种,《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然而每当发生食物中毒时情况非常紧急,为了尽快控制食物中毒的事态,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保护人民的健康权不受侵害,责令肇事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停业可疑中毒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很强的即时性,作为一种临时控制措施必需立即得到执行。 3、《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何谓“严重”?应当注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的后果。如中毒人数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致死致残的,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在调查重大食物中毒案时应按最高人民检察院、卫生部、公安部发布的《关于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案件的暂行规定》及时与司法机关联系。 4、在卫生部颁布《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中将食物中毒按发病人数将罚款的数额进行了 较为合理的裁量,分为10人以下;11人至30人;31人至100人,101人以上四种情形,但在具体适用时还应参考其他情况,如中毒病人的严重程度,肇事单位主动消除影响的态度等。 5、《食品卫生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造成食物中毒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损害赔偿)的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适用民法。应由受损害人提起,并适用调解,可由司法机关裁决。民事赔偿的提起,往往是以行政责任的追究为前提的,因此在卫生行政部门作出食物中毒案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可能会跟随着一起民事赔偿案的发生。
食物中毒的应急措施
前言
食物中毒一般具有潜伏期短、时间集中、突然爆发、来势凶猛的特点。据统计,食物中毒绝大多数发生在七、八、九三个月
份。临床上表现为以上吐、下泻、腹痛为主的急性胃肠炎症状,严重者可因脱水、休克、循环衰竭而危及生命。因此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千万不能惊慌失措,应冷静的分析发病的原因,针对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服用的时间长短,及时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催吐
如果服用时间在1~2小时内,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盐20g加开水200ml溶化,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不吐,可多喝几次,迅速促进呕吐。亦可用鲜生姜100g捣碎取汁用200ml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的荤食品,则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有的患者还可用筷子、手指或鹅毛等**咽喉,引发呕吐。
导泻
如果病人服用食物时间较长,一般已超过2~3小时,而且精神较好,则可服用些泻药,促使中毒食物尽快排出体外。一般用大黄30g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20g,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对老年体质较好者,也可采用番泻叶15g一次煎服,或用开水冲服,也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解毒
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ml加水200ml,稀释后一次服下。此外,还可采用紫苏30g、生甘草10g一次煎服。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饮料或防腐剂,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的饮料灌服。 如果经上述急救,症状未见好转,或中毒较重者,应尽快送医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要给病人以良好的护理,尽量使其安静,避免精神紧张,注意休息,防止受凉,同时补充足量的淡盐开水。 控制食物中毒关键在预防,搞好饮食卫生,严把“病从口入”关。
食物中毒的家庭急救
一般的食物中毒,多数是由细菌感染,少数由含有毒物质(有机磷、砷剂、升汞)的食物,以及食物本身的自然毒素(如毒蕈、毒鱼)等引起。发病一般在就餐后数小时,呕吐、腹泻次数频繁。如在家中发病,就视呕吐、腹泻、腹痛的程度适当处理。 主要急救方法有: 1、补充液体,尤其是凉开水或其它透明的液体. 2、补充因上吐下泻所流失的电解质,如钾、钠及葡萄糖. 3、避免制酸剂; 4、先别止泻,让体内毒素排出之后再向医生咨询; 5、毋须催吐; 6、饮食要清淡,先食用容易消化的食物,避免容易**胃的食品。 需强调的是,呕吐与腹泻是肌体防御功能起作用的一种表现,它可排除一定数量的致病菌释放的肠毒素,故不应立即用止泻药如易蒙停等。特别对有高热、毒血症及粘液脓血便的病人应避免使用,以免加重中毒症状。 由于呕吐、腹泻造成体液的大量损失,会引起多种并发症状,直接威胁病人的生命。这时,应大量饮用清水,可以促进致病菌及其产生的肠毒素的排除,减轻中毒症状。 腹痛程度严重的病人可适量给予解紊剂,如颠茄合剂或颠茄片。 如无缓解迹象,甚至出现失水明显,四肢寒冷,腹痛腹泻加重,极度衰竭,面色苍白,大汗,意识模糊,说胡话或抽搐,以至休克,应立即送医院救治,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冷藏食品应保质、保鲜,动物食品食前应彻底加热煮透,隔餐剩莱食前也应充分加热。 2.腌腊罐头食品,食前应煮沸6~10分钟。 3.禁止食用毒蕈、河豚等有毒动植物。 4.防止食品被细菌污染。首先应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卫生管理,特别加强对屠宰厂宰前、宰后的检验和管理。禁止使用病死禽畜肉或其他变质肉类。醉虾、腌蟹等最好不吃。食品加工、销售部门及食品饮食行业、集体食堂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生熟分开,特别是制作冷荤熟肉时更应该严格注意。从业人员应该进行健康检验合格后方能上岗,如发现肠道传染病及带菌者应及时调离。炊事员、保育员有沙门菌感染或带菌者,应调离工作,待3次大便培养阴性后才可返回原工作岗位。 5.控制细菌繁殖。主要措施是冷藏、冷冻。温度控制在2C—8C,可抑制大部分细菌的繁殖。熟食品在冷藏中做到避光、断氧、不重复被污染,其冷藏效果更好。 6.高温杀菌。食品在食用前进行高温杀菌是一种可靠的方法,其效果与温度高低、加热时间、细菌种类、污染量及被加工的食品性状等因素有关,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关于怎么样才能食物中毒和怎么样才能食物中毒但不致命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