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6 03:10:03
门慢怎么办理流程
门慢如何办理,具体如下:
1、领表一患有本表所列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本表一式两份;
2、认定一患者持本表及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或出院小结,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由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按规定的准入标准进行认定,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
3、送件到用人单位经办人带医疗机构审核确认后的门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准入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深圳门慢怎么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如下:
1、医院就诊。
2、申请“门慢”登记。
3、医院医保办审核。
4、办理“门慢”登记。
5、医院刷卡结算享受。
6、医保“门慢”待遇。
门诊慢性病病种申请材料的受理和审定在哪里办理
一、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慢性病医保登记申请条件
1.已经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消费者;
2.所患疾病为医保规定的慢性病病种。
(二)、慢性病医保登记所需材料
1.收取《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2.病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收取复印件;
3、如为委托代办(个人),需提供如下资料:
(1)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书原件。
(三)、备注:
1.收取材料为A4规格;
2.需复印的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及身份证为正反面复印。
二、慢性病医保登记申请流程
(一)、本地医院门诊指定慢性病办理程序
1.参保人患指定慢性病,明确诊断后,由本市具有相应门慢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的主诊医师填写《广州市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门慢证明书》),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或指定专家)在《门慢证明书》签字,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务(医保)部门审核盖章。
2.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或医保办委托的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将参保人的《门慢证明书》内容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3.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录入岗为参保人进行信息录入及确认后,医保信息系统对门慢项目予以自动登记待遇。
4.系统登记门慢待遇后,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印《门慢证明书》一式两份,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指定专用业务章后,一份交参保人作为今后享受门慢医疗待遇的凭据之一,一份定点医疗机构保存备查。
(二)、已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申请异地门慢就医办理程序
已办理异地就医但尚未在本市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过相应门慢的参保人申办异地门慢项目,由已办理异地就医的本人选定的异地就医医疗机构的主诊医师确诊,填写《门慢证明书》,经异地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在《门慢证明书》签字,医务部门(医保办)审核并盖章。再由本市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办理的门特病种进行确诊并填写《门慢证明书》。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按照医保政策规定根据参保人提交的《门慢证明书》等资料在医保信息系统上办理待遇登记录入(录入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实际发生费用的医疗机构)、确认、检查后,门慢待遇才能生效。
三、医保规定的慢性病病种有哪些
一般包括一下几类:(1)肾衰竭透析治疗;(2)恶性肿瘤放、化疗(含白血病需继续化疗者);(3)器官移植依赖抗排异药物治疗;(4)再生障碍性贫血;(5)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须长期治疗者);(6)**瓣膜置换后抗凝治疗;(7)糖尿病伴并发症;(8)重症帕金森氏病;(9)慢性心力衰竭;(10)支气管哮喘(当年有住院记录者);(11)脑卒中后遗症;(12)血友病(13)丙型肝炎。
门慢如何办理报销
法律分析:门慢指的是门诊慢性病,办理流程:如下
1、领表:患有本表所列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向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向所在区社会保险所)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本表(一式两份)。
2、认定:患者持本表及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或出院小结,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高血压I期、II期,糖尿病1型、2型可以到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由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按规定的准入标准进行认定,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
3、送件:用人单位(区社会保险所)经办人带医疗机构审核确认后的《门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准入手续。送件同时附下列材料之一:审核医院医务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相关病种的病理报告、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近一年来相关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原件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门慢怎么办理流程 门慢如何办理
1、南京对13类24种慢性病的患者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实行限额补助。慢性病患者可向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向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准人申请表》(以下简称《门慢申请表》)。
2、申请准入门诊慢性病的患者持《门慢申请表》(一式两份)及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原件,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1、2型可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活动性肺结核可在专科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由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按规定的准人标准进行认定。《门慢申请表》需经医务处(科)审核后加盖公章。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患者,需分别进行准人认定。长期驻外及异地安置的人员可在当地三级医疗机构(居住在县城、乡村的参保人员可到当地县级医院)进行准入认定。
3、慢性病患者将医疗机构认定审核后的《门慢申请表》及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原件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医保中心。经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后,将准入的门诊慢性病人员申请表及上述原件一并反馈用人单位。
关于门慢怎么办理流程和2022年慢病新政策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